邢台市人民政府2009年9月11日决定,任免下列工作人员:
任命荀凤元为邢台技师学院院长,免去其邢台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任命董娟为邢台市第二医院院长;
免去李含义的邢台市第二医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刘振北的邢台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马京和的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王青林的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李森的邢台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陈贵通的邢台市林业局助理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