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拼音字母大小写均可;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家庭现住址”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联系电话”写本人手机、家庭电话等有效电话均可;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
“单位”填写从业单位名称,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职务或级别”按现职如实填写,没有职务的填写职称或无;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所在地的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写单位电话;
“申请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通行证号码”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请填写号码、有效期、签发地;
“出境事由”如实选择一项;
“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实选择一项;
“主要亲属情况”按台湾、大陆分别填写;
“本人简历”从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学生者简历从上学填起至今)。
“申请人声明”请申请人本人签字,写日期。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请监护人签名。
“以下栏目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签名并盖章。其他人员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