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邢台市常住户口居民。
2、不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有效期内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二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交)、户口簿的复印件二份,交验原件。
3、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二份。
4、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证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
急速急办的五个工作日。
五、急事急办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凭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证明。
2、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提交入学通知书。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六、护照的期限
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注:1、请用A4纸复印所需复印件;
2、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3、请申请人亲自交表,并回答有关询问;
4、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须知由邢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