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最近建立新上项目审批帮办制度(简称“帮办制”),成立新上项目审批帮办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发改、工商、环保、质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帮办责任、办结时限,把这一制度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载体在全县推广。
“帮办制”的建立缘起于长红玻璃项目落户南和过程中县领导所受的启发。2006年11月,南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获悉河南洛阳一客商拟投资1.8亿元新建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便主动与该客商接触,促使该客商决定投资南和。为保障项目入驻,南和县成立县长任组长的新建玻璃项目帮办小组,要求相关部门打破常规,特事特办。11月18日上午,该县帮办小组全体成员和客商一起,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冒大雾进行选址,初步确定了项目占地方位及面积。11月19
日,客商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企业命名为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11月20日,该县明确由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按分工帮办项目手续。当天,在征得企业同意的情况下,县发改局代替项目单位与被占地户签订占地协议,刻制企业公章;县联社在企业前期注册资金到位后,代企业到邢台会计事务所办理了验资报告;县质监局随后为企业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县工商局在企业筹建手续健全后,为企业办理了筹建营业执照;县环保局和县商务局共同到省联系专家为企业做环评,并于当天晚上与专家一起顶风冒雪实地勘察;县商务局为企业垫付了3.6万元的环评费用;县国土局也同时介入项目用地租卷工作,及时与市国土局沟通。与此同时,县领导迅速带项目立项手续,请市发改委立项,市发改委当天进行审批,列入了市级重点项目。11月22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带领县发改局跑省办理企业备案证,追到唐山请省发改委领导为项目备案。在长红玻璃审批过程中,市发改委、项目办、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都特事特办,随报随批。
11月23日,长红玻璃项目完成了市和县的所有审批手续,报省待批。
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从运作到向省报批仅用了七天时间,办理市和县的审批手续仅用了三天时间。整个项目立项过程,除选址、命名、注册资金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客商参与外,其它省、市、县有关手续均由该县进行帮办。
“帮办制”的实行,促进了政务服务到位,行政效能显著提高。随着“帮办制”的进一步完善,大批入驻南和的项目体验到了“保姆式”服务。最近通过“帮办制”,该县又完成了军需服装、沙金面业、洁阳玻璃、国玉食品等14个较大项目的报批手续,合同引进资金6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