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委、县政府为切实解决县域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隆尧对外开放“品牌”形象,决定从9月18日至年底,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集中整治的重点单位是全县执法机关、行政服务和管理部门、有关乡镇及与集中整治工作联系密切的村。一是整治企业环境,重点整治县优化发展环境政策重点保护单位服务环境,达到涉及重点保护单位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县投资和发展环境有较大改善的目标;二是整治城建环境,重点整治县城八大建设工程周边社会环境,着重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达到城建拆迁征地无阻碍、工程施工无干扰的目标;三是整治公路环境,着重治理重点保护单位货运不畅和县内主要公路干线涉路执法重罚轻纠、执法不公等问题,达到重点保护单位货运在县内畅行无阻和公路重要路段无牌照货运车辆禁行的目标。
集中整治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辑印政策规定,进一步提供政策依据,使优化发展环境主管部门、重点保护单位、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干部对相关政策清楚明白;搞好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认识,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快速发展意识;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提高企业和社会参与集中整治的积极性。在第二阶段,一是进行自我整治,对照政策规定,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建制度,树形象,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二是开展公开承诺,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关具体措施,报集中整治办公室,并通过优化发展环境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对于集中整治中不积极不主动甚至妨害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采取告诫、调整职务直至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四是严查违纪案件,开展有奖举报,对妨害发展环境案件线索认真受理,及时查办,顶格处理,通报全县。
该县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从强化舆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典型案件三个角度开展治理。同时对各单位一把手实行“一岗双责”制,确保全县上下协调联动,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