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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境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中共广宗县委书记 毕振水

《邢台新闻网》 2006-7-18 10:09:46


优化环境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中共广宗县委书记 毕振水
 
 一、正确处理治理“乱作为” 与治理 “不作为”的关系
 
 良好的发展环境主要体现在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文明周到的服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文明向上的人文环境等几个方面。而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则主要表现在职能部门吃拿卡要报、公路“三乱”、企业“五乱”、执法不公、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治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乱作为”行为,已成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最迫切、最主要的任务。所以,我们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对“乱作为”行为进行坚决治理,经过健全制度、加强教育、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三乱”、“五乱”现象不见了;通过建设“绿色通道”,道路畅通了;通过实施职能部门进企业“准入”制度,企业松绑了。经过一个阶段的治理,各种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明显减少,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的“乱作为”行为得到遏制。随着环境的不断优化,全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飞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已成为优化环境工作面临的新课题。良好而又宽松的发展环境,固然重要,但一味采取保护措施,强调优惠政策,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就容易埋下隐患。反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是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认真,制度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充分暴露出该作为时不作为的弊端。为此,我们在治理“乱作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治理“不作为”上来,以行政提速、服务提质为重点,倾力打造优质、高效、一流的服务环境,使全县的优化环境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优化环境不仅要治理“乱作为”,同时还要治理“不作为”。治理“乱作为”,是优化环境的初级阶段,而治理“不作为”,通过实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来促进经济发展,才是优化环境的最终目的。
 二、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规范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在财税、用地、收费等方面为客商提供最大的优惠,是优化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零收费”等政策强烈吸引着客商的眼球,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优化环境工作站在全局的角度,强调服务,提倡免收、少收;而职能部门则站在本部门的角度,强调的是依法办事。职能部门收费、罚款是在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规范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各项收费、罚款又是保障职能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渠道。为此,我们一方面坚决治理乱收费,不该收的绝对不收;另一方面,严格核定收费标准、卡死收费项目,坚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以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让部门过紧巴日子,让企业过宽松日子,实现了“放水养鱼”的目的。所以,优化环境的过程,既是深化改革、利益调整、化解矛盾的过程,又是创新制度、避免腐败、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部门的职能要履行,经费要确保,违法生产和经营者该处罚的还要处罚,但必须规范收费、罚款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职能部门能够做到强化服务、规范运作,就是优化环境工作的最大成绩。
 三、正确处理优化环境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优化环境是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服务的,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快慢,往往与环境的优化程度成正比,那么,环境是不是可以无限度优化呢?我认为,优化环境是有止境的、有限度的,应当做到保护但不袒护、放松但不放纵。我们不能为了招商引资,而任由“黄赌毒”泛滥;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安全生产;不能为了个别人的利益而牺牲全县人民的利益;不能为了当前的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造孽。归根结底,优化环境工作不能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去实践、去探索,只有这样,我们的经济才能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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