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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电服务承诺

《邢台新闻网》 2006-7-18 9:54:46


邢台供电服务承诺
 
 
 一、邢台市城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7%,城区客户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75%,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

 二、邢台供电系统所有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提供电费、电价、用电常识、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资料。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动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房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供电企业在受理城乡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供电企业在受理非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六、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方案,努力做到限电不拉路,有限电,有序供电,尽最大革保证城区居民用电。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八、邢台供电服务热线电话:95598,全天24小时受理电力故障报修服务,邢台市城区电力故障抢修110联动,除交通因素外,电力抢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达故障现场;农村地区到达故障现场一般为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2小时。
 九、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十、本公司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服务用电咨询、投诉举报、问题反映和电力故障报修。营业值班人员应热情、诚恳、语言文明、礼貌。
 服务热线电话:95598
 说明:1各县(市)电力局(公司)要依据本承诺,在本县(市)范围内向客户承诺。
 
 2、有国家政策或法规变化、自然灾害、外力破坏、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等意外情况,经努力不能完全做到以上承诺时,敬请客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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