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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2005年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邢台新闻网》
2006-7-18 10:01:49
一、郭玉河敲诈勒索企业钱财案。郭玉河,党员,东郭村乡南陈村人。2003年下半年,泰诚工业公司进驻该村,郭玉河以“协助摆平因路面硬化工程引起的乡邻纠纷”为名,向该公司经理刘某索要保护费4000元。2004年元月12日和14日,在该公司厂区建设过程中,郭玉河又两次以类似名目向该公司经理刘某分别索要5000元、6000元。2004年10月16日,在泰诚工业公司扩大规模征地时,郭玉河再次以“摆平村民向土地管理局告状”为名,向该公司经理刘某索要保护费10000元。综上,郭玉河在不到一年时间共向泰诚工业公司索要保护费25000元。郭玉河已被桥东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王珍等人向工程承包人索贿案。王珍,东郭村乡南陈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郭小建,南陈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2002年下半年,在南陈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中,郭玉河(郭小建的弟弟)经与王珍、郭小建等村干部密谋后,找到该工程承包人王军芳索要3万元的好处费,否则将寻衅滋事、干扰施工,王军芳被迫表示同意。之后,郭玉河和王进兴(南陈村人,在邢台县税务局工作)一起到王军芳家取了3万元。1万元给王珍,余下的2万元郭小建分7000元,郭玉河和王进兴各分6500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邢台市委对外宣传局 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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