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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酒监局乱收费 局长曾繁瑛受处分

《邢台新闻网》 2006-7-18 10:00:25


平乡县酒监局乱收费 局长曾繁瑛受处分
 
 曾繁瑛,男,汉族,河北平乡人,1953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1971年6月入党,1999年12月任平乡县酒类监督管理局局长至今。

 平乡县酒监局乱收费主要事实:一、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立收费项目,向酒类经营户收取“品牌费”。二、擅自对所发放的白酒“酒类商品标识”每枚收取0.1元,且私自印制“酒类商品标识”29万枚。三、违反《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条例》,擅自向酒类经营户收取“办证费”和“验证费”。四、酒监局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私设“小金库”。五、虚开罚没收据,应付“收支两条线”检查。

 曾繁瑛身为平乡县酒监局局长,本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收费项目。然而,曾繁瑛为了本单位利益,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收取“品牌费”、“办证费”、“验证费”等,属乱收费行为;违反“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并虚开罚没收据,应付“收支两条线”检查,属违反财经纪律。对此,曾繁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百二十三条、一百二十五条、一百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经平乡县纪委常委会2005年5月26日研究决定,报县委批准:给予曾繁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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