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优化环境
 

临城县前都丰村村民张国宾、石为民到企业寻衅滋事案

《邢台新闻网》 2006-7-18 9:58:16


2005年3月2日下午,张国宾、石为民伙同一外地口音男子到临城县新兴煤矿,找到该矿矿长闫某办公室,要求到该矿上班。因该矿没有空余岗位,闫某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张国宾等人向闫提出不给安排工作,就给我们5000元或10000元,闫也未答应。此时,有外地口音的男子便动手打伤闫某头部,并将矿长办公室窗户玻璃及停放在该矿院内的面包车挡风玻璃等砸坏后逃逸。


2005年3月29日,临城县公安局给予张国宾、石为民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中共邢台市委外宣局 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0319-3699568   xtns@hebei.com.cn
冀ICP备05029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