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伟 通讯员赵国华
王超报道:近日,威县政法委、公安局和人保财险公司的负责同志来到该县常屯乡东正店村,将3000元钱送到在一个多月前丢失机动三轮车的村民张纪信手中。张纪信激动地说:“多亏村里为大家伙儿参加治安保险“十元钱工程”,才让俺减少了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威县积极创新平安建设新理念,开拓平安建设新领域,提出了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村治安保险“十元钱工程”。治安保险“十元钱工程”,就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统一协调,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保险赔偿责任,形成以治安预警承保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保障的防控工作机制。在投保形式上,由保险公司和村委会签定保险契约,实行以村委会为投保单位,每户每年交纳10元财产保险费,农户家中的农机具、收获的农产品、家用电器等发生盗抢案件后,由保险公司给予最高1万元的经济赔偿。
花小钱,保平安。治安保险“十元钱工程”在该县已深入人心,赢得了群众认可,群众形象地称之为:“一年十元钱,天天保平安”。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纷纷踊跃投保,目前,全县参保农户已达90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