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翠报道:8月23日,记者从市政法委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政法机关警车的管理,重点查处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闯红灯、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乱鸣警报、不服从交警检查管理等行为。
6月份,市委政法委邀请执法监督员对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了暗访监督活动。暗访中发现,为加强“三基”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各县(市、区)政法部门均新增了一批警车。然而,由于经费、手续等原因,部分县(市、区)新增警车不上牌照现象比较普遍,还有一些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市委政法委出台了《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政法系统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不准耍“特权”,不准乱闯红灯、乱鸣警报;不准驾驶机关车辆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不准参加婚丧嫁娶、酒后驾车;更不准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据了解,市公安局督察室在最近开展的路查活动中,已查扣了5辆无牌无证警车,处理了10余起警车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