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一客户来到工行邢台分行票据中心,取出一张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求办理质押贷款手续。经该中心验票人员审查,发现有部分疑点,结合向签发行查询认证,确认此银行承兑汇票为克隆票。
该克隆票的票面要素是:票号CB0101093356,2008年5月27日签发,2008年11月27日到期,出票人邯郸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中钢炉料有限公司。该克隆票的特点是:票面纸张长度较真票略短,颜色较浅、手感光滑,水印清晰较浅浮;渗透性印油仅在票据正面有扩散印象;出票金额大写处无渗透性油墨水溶效果,微缩文字与真票行数不符,紫光灯下隐藏的行微不清晰。经向出票行查询,回复“此票曾签,票面记载要素与真票一致,但曾被多次查询”。 通过综合分析判断,确认该票为克隆票,予以扣留。这是今年以来该中心成功堵截的第二张克隆汇票。(工行邢台分行
童勇力 赵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