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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药店违规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邢台新闻网》 2008-6-23 7:53:37

    日前,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的“迎奥运保安全”专项行动中,3家药店因违规经营含兴奋剂药品、1家药店销售假药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这4家药店分别为秦皇岛市海港区万佳药店、衡水为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民药房济民店、廊坊市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仁堂药房、石家庄市河北真怡药房有限公司泳泉分店。

    据介绍,在专项治理期间,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通讯员 梁志刚、宋景花 记者 姜艳
 
稿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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