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邢台市南七公里处的十里铺村内有一座梅花亭。明正德年间,由沙河县令方豪筹资所建,因唐代名相宋作“梅花赋”而得名。清康熙年间,县令孔尚基曾重修。清乾隆十五年,知县孙凤立得知高宗弘历“巡幸河南”,回京路过沙河,遂将梅花亭,大加开拓,别立堂室,回廊曲栏,造桥引水,使之成为一处“廊接亭堂尽,池榭曲径幽”的小巧玲珑、优美别致的“梅花公园”。梅花亭位于梅花公园中间,木质结构,四角攒尖式顶,亭底平面为正方形,边长七点六米,亭高四点五米,四周边沿用青条石垒砌,全亭共十六根木柱,其中,外柱十二根为方柱,内柱四根为圆柱,柱下有石柱础,总高约六米。
武侯垂拱三年,宋璟二十五岁,游东川时,在沙河县作《梅花赋》,在序中赞梅,实以此自喻。其赋曰:“垂拱三年……”。
《梅花赋》全篇共计五百六十字,以花喻人,词丽言切,备受历代文人所称道。晚唐文学家皮日休评“梅花赋”时说,写得“清便富丽”,也赞他为人“刚态毅状,疑其铁石心肠”。
公元一七五零年,高宗乾隆皇帝带皇后和一批文武大臣巡幸河南返京时,路过十里铺,听说这里是唐名相宋璟故乡,于是便“停驾驻跸”于此。乾隆一生是个好大喜功,又善于舞文弄墨的封建皇帝,因读《梅花赋》羡慕前贤,故在十里铺挥毫行书《梅花赋》。随之,又写了“东川诗”一首,并画古梅一枝,以赞颂宋璟是位忠心为国的前贤。后人将赋、诗、画刊刻于石,镶嵌在梅花亭北侧的梅花堂内墙壁上,称之为“乾隆御书石刻”。
御笔《梅花赋》石刻镶嵌在梅花堂内中间墙壁上,长二点九米,宽零点八八米。《梅花赋》是宋璟一生杰作,诗以赞梅抒情,“赋梅盖以自况”。乾隆行书石刻,字体结构严谨、运笔柔润、宛转流畅、潇洒华丽,具有一定书法艺术价值。赋书互映,珠联璧合,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御笔《东川诗》石刻镶嵌在东间墙壁上,长0.69米,宽0.61米,为五言诗一首。诗曰:

东川成赋已, 此处得亭留。
梓里余风远, 梅花古调幽。
谁与凭点缀, 乍可适歌游。
绕砌寒英绽, 平地活水流。
才华唐岂乏, 忠亮世稀俦。
俪句寻廊读, 端知气味投。

御笔梅花石刻嵌在西间墙上,该石长0.74米,宽0.64米,上有梅花一枝,枝干苍劲,花朵怒放,栩栩如生。右侧题诗及跋一首。其诗曰:
重吟赋句忆前贤, 便是无花地亦仙。
滕有亭名传故里, 因教画意补东川。
宛然疏影临清水, 行矣明朝隐断烟。
俯仰漫须陈迹惜, 风华尔许在诗篇。
“梅花品格最胜,冰姿玉骨铁干右心迴,非凡卉之匹。唐臣宋璟赋此,盖以自况也。予时巡中土,驻跸于此,遥企名贤,缅怀往迹,感兴成吟,并手写古梅一本,摹勒廊壁,以志清标,庶使千载,下睹此树,犹景其人焉”。
梅花亭自明代初创,到清乾隆十五年扩建成为一风景优胜的公园,迄今历经沧桑数百年。因保护不善,现仅存一座残破的梅花亭和简陋的三间梅花堂,御笔石刻三方镶嵌于内,保存完好。当地政府为保护历史文物,委派宋璟后裔,加以保护,以供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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