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文学 通讯员李建立、左伟)日前,交警部门与12家保险公司联合签发通知,推行“互碰自赔”事故处理方式。今后,凡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
“互碰理赔”针对的是市区范围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且单方直接经济损失小于2000元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或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直接到指定地点办理理赔手续。市民若遇上类似交通事故报警即可,不用再等交警到现场处理。凡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再派勘验员勘验现场。
按照“互碰自赔”处理方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只需将车辆移至路边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签好《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后,1小时内到邢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定损、理赔即可。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的,可征得理赔中心同意,并按约定的时间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接到此类案件后,将进入快速理赔通道,按照“模糊责任”的概念认定责任和理赔。一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各方损失统一由责任方承保公司定损理赔;各方均有责任的事故,不论责任大小,均有各方承保公司定损理赔。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规定只适用于在邢台各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邢台籍车辆,责任方为外地保险公司承保或未保险的车辆,只适用当场给付赔偿金方式。